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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9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机监字〔2023〕8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在全省营造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的浓厚氛围,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2023年全省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6日   

  

  2023年全省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营造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的浓厚氛围,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全省各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统筹和组织安全监管、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部门,根据以下计划和要求,认真做好2023年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

  一、总体思路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等工作要求,将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贯穿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和年度检验、驾驶人考试、驾驶证件核发、安全检查、作业指导全过程,贯穿春耕、“三夏”、“三秋”、冬闲等使用和封存全过程,大力普及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持续提升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农机事故,促进和保障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活动

  各级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能和业务,适时组织开展好以下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一)农机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二)农机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三)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四)农机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

  (五)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

  (六)农机“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等规章。

  (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山东省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山东省农机服务组织全员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山东省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生产诊断制度》《山东省农机服务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

  (三)《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谷物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玉米收获机安全操作规程》《微耕机安全操作规程》《机动植保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农用植保无人机安全作业技术规程》《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5.12.部分)《农业机械机身反光标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拖拉机禁用与报废》《联合收割机禁用与报废技术条件》等安全操作标准规范。

  (四)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和政策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各级政府和农机安全主管部门关于农机安全工作的政策和要求等。

  (五)农机事故典型案例警示,主要是农机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以案说法等警示教育材料。

  (六)其他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使用知识、常识等。

  四、重要时段

  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贯穿全年,并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机使用实际,用好农机事故警示教育素材,着重突出做好重要时段、重要岗位的农机安全普法宣传、事故预防和警示教育等工作。

  (一)牌证业务岗。结合农机所有人在农机牌证业务部门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年度检验、驾驶人考试、驾驶员换证等业务时,及时开展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

  (二)春耕春播期。结合春季农业生产的春耕、春播、春管等农机作业前,重点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拖拉机、旋(微)耕机、播种机、灌溉设备、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植保无人机等机械的维护和使用方面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

  (三)“三夏”农忙期。“三夏”是农业生产旺季和农机作业高峰期,是农机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易发多发期,也正值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时期。要充分利用好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拖拉机、小麦联合收割机、玉米播种机等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农机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防范、典型案例警示等安全生产知识、常识的宣传教育。

  (四)“三秋”农忙期。“三秋”是农业生产旺季和农机作业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特别是伤亡事故易发多发期。要重点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拖拉机、玉米联合收获机、小麦播种机、旋播机、旋(微)耕机、深松机、植保无人机等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检修维护等安全知识、常识的宣传,农机事故特别是玉米收获机、旋耕播种机伤人亡人事故的预防和警示教育。

  (五)冬季农闲期。冬季是大量农机停止使用并封存的时期,也是群众农闲的时期,结合群众农闲和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冬季农机存放保养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农机安全普法宣传。

  五、主要方式

  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应当坚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注重效果的原则。在常态化利用好网络、电视、广播、宣传车等传统媒介以及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要注重通过以下方式抓好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

  (一)农机安全生产培训。根据农机使用特点和农业生产实际,要应农时、经常性举办农机安全培训班。一是将农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机使用知识、安全常识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宣讲;二是利用警示宣传片、警示宣传册和农机事故案例等素材进行警示教育;三是可采取线下与线上、知识宣讲与安全操作相结合的培训形式,以全员会、现场会、视频会等灵活方式,力求覆盖全体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进一步拓展培训广度和深度;四是创新授课形式,采取播放视频、图文展示、互动体验、手机直播等方式,让大家受到更形象、更直观的教育,增强培训效果。省农机安全监理站将适时制作发布系列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动漫、视频,制作发放一批警示教育宣传材料,供各地使用。

  (二)农机安全宣传“五进”。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和主题宣讲活动,通过大兴农机安全调研、作农机安全专题报告、发放农机安全普法宣传材料、与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谈心等形式,深入农村集市、社区、农机合作社、维修网点、农户家庭和学校等场所,宣传引导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严格遵守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树牢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三)农机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开工第一课”是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全员培训、预防农机事故的重要抓手,主要安排在春耕春管、“三夏”、“三秋”等农忙时节农机生产作业开始前,由农机安全监管部门指导、农机服务组织具体实施对全体员工进行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农机安全“开工第一课”要针对性强、时效性好,根据不同农时、不同作业机械的主要特点、关键环节和事故类型、伤亡后果,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做到机型突出、案例鲜明,普法入脑、警示入心。省农机安全监理站将对农机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行整理和更新,供各地参考。

  (四)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咨询日”。今年6月份将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22个“安全生产月”,各地要及时组织开展好本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农机安全法律法规、事故警示和安全使用知识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走进农村社区和农机合作社,走近农民群众和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认真开展安全宣传和接受咨询。

  六、工作要求

  各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把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作为提升机手技能、预防农机事故、造福农民群众的大事要事抓紧、抓实、抓好。

  (一)明确责任主体。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必须明确到具体科室和人员,明确承担的具体职责,做到职责清责任明,确保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干。未明确的,应当尽快调整明确,尽可能选取具有宣传特长人员,最大程度地发挥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效能。

  (二)做好统筹谋划。做好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要注重抓好“五个结合”,主要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结合,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年度检验、驾驶证考试等业务结合,与安全检查、行政执法结合,与购机补贴办理、核查结合,与农机技术推广应用结合,全时空、多纬度开展好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

  (三)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要切实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经费保障,编印、制作适合当地特点的农机安全宣传用品和动漫、视频等,并适时发放、传播到群众手中,做到手中有材料、心中知敬畏、生产重防范,真正发挥出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重要作用。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04/t20230407_4285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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