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一、开展“民法典进机关”活动
(一)以学促用。制定本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必修课,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点内容。依托鄂尔多斯市农牧局普法阵地“农牧普法大讲堂”,邀请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局干部职工通过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的方式,更深刻地感受到了民法典的精神和要义。
(二)以考促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鄂尔多斯市“民法典宣传月”法律知识测试,增强了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营造了“重学习、强业务、比学干”的浓厚氛围,自觉做民法典的实施者和传播者。
(三)以案释法。组织参加“法在身边,典亮生活”民法典宣传月旁听庭审活动,此次旁听庭审的案件是某银行与李某(化名)、某房地产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件。通过这样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堂”,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组织参加“法治暖城奇妙游-2023年鄂尔多斯民法典宣传集市”活动。通过普法小摊的形式,为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涉农涉牧法律法规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宣传折页、普法宣传品、惠农政策2500余份。
三、开展“民法典进农村”普法活动
结合包联驻村工作,在达拉特旗王爱召镇开展“民法典进农村”普法活动,通过拉横幅、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宣传品等方式,针对农牧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法治需求,突出宣传了民法典关于农牧业农村牧区农牧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土地管理、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等涉农涉牧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农牧民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信息来源: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