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秸秆是草食动物不可或缺的“五谷杂粮”,是“零碳排放”的生物质能源,是农头工尾的“金钥匙”。鄂尔多斯市每年产生农作物秸秆约260万吨,为全面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向优质高效转型,鄂尔多斯市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
加强台账建设,提供理论依据。2023年5月底,全面完成秸秆台账上报工作,全面摸清了2022年秸秆产生情况、秸秆利用情况,为自治区、市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相关产业布局和管理等提供理论依据,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考核依据。全市共调查农户480户,市场规模化经营主体44个,秸秆可收集量232.3万吨,秸秆利用量208.8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89.8%,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1.2%,秸秆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
强化示范带动,推动绿色低碳。近年来,为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农业农村部聚焦秸秆资源量较大县(市、区),整建制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先后在达拉特旗、杭锦旗、乌审旗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截至目前累计完成18.3万亩秸秆回收、9.7万亩秸秆还田,22200平方米储草棚建设及2个展示基地建设。
拓宽利用途径,助力乡村振兴。随着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日趋成熟和普及推广,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呈现以饲料化利用为主,肥料化利用和燃料化利用为辅的态势,全市饲料化利用169.1万吨,肥料化利用39.0万吨,燃料化利用0.4万吨,多种秸秆综合利用方式,让打包后的饲料大部分被预约卖空,让耕地“有劲”了,也让压缩后颗粒燃料供不应求了,不仅使废弃秸秆变废为宝,也为秸秆找到“新归宿”,同时还为农户、企业等各方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新收益。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2023年,结合“秸秆、农膜污染防控春季百日宣传”“农技人员送科技到乡村”“农资打假”等活动,开展举办农牧民培训、现场观摩及集中宣传30次,培训人数2000余人,悬挂横幅39条,发放宣传资料14500余册,现场解答农民提出的问题40余条。此外坚持宣传与创新结合,进村入户发放印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宣传标语的一次性纸杯套装、水杯、抽纸、围裙、雨伞等宣传品,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在稳定秸秆饲用转化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秸秆肥料化利用和清洁能源利用规模,不断拓宽秸秆基料化、原料化利用途径,推动鄂尔多斯农业绿色循环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信息来源: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