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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届齐鲁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0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人字〔2023〕26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现就做好第十届齐鲁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范围和条件

  参照各市农村人口数量、所属县(市、区)数量、农村实用人才数量、第一产业增加值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在综合测算的基础上,确定各市推荐人选数量,全省共推荐880名。其中70个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每个示范区原则上分配推荐名额2个;68个省级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每个推进区原则上分配推荐名额1个。

  推荐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入选过国家级人才计划、泰山人才工程和齐鲁乡村之星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入选齐鲁人才工程其他项目并在支持期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推荐人选身份界定为非公职人员(即非公务员、非事业单位人员、非国有企业人员)。各市推荐的人选中,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数量不得超过推荐人选总数的30%。我省乡村工匠培育纳入齐鲁乡村之星技能带动型人才选拔一并开展,对符合国家级乡村工匠名师、大师条件的,在国家评选时予以推荐。

  二、推荐方法

  各市要按照《通知》要求,采取个人申报、县级推荐、市级评审的办法逐级推荐。各市接到《通知》后,要通过不同形式及时将《通知》传达到县(市、区),组织各县(市、区)推荐人选。县(市、区)将推荐人选报各设区市,各市要成立7人以上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产生市级推荐人选,市级推荐人选要在全市范围及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并经市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

  三、系统填报及要求

  申报人员登录“人才山东网”(https://sso.rcsd.cn/),根据操作指南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操作指南见附件)。登录系统后,申报人员在填写创建申报书时,推荐部门应选择申报人员所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人员在填报时,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等内容均须真实、准确、有效,特别是材料中的数字、业绩、效益等,要与本人实际情况完全相符。系统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应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上传。

  四、材料审核推荐

  (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推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登录申报系统(用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在线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申报人员填写的基本信息、获奖情况、主要技术成果、相关证书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填报要求的申报材料,在系统内提出修改意见后,及时退回并告知申报人进行修改。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推荐上报前,要征求同级政法委、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综治等相关部门意见,并将征求意见情况上传系统。

  (二)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推荐。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登录申报系统(用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对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人选的填报内容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填报要求的申报材料,在系统内提出修改意见后,及时退回并告知申报人进行修改。各市农业农村部门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产生的市级推荐人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省农业农村厅。

  五、材料报送

  1.推荐报告1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开展情况、公示情况、推荐意见、推荐人选排序名单等,加盖各市组织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公章)。

  2.《齐鲁乡村之星申报表》一式3份(系统导出,A4双面打印)。

  3.《齐鲁乡村之星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系统导出,A3打印,加盖各市组织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公章)。

  4.县(市、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告(加盖县级组织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公章)。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乡村之星选拔工作,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我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广大农业农村人才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业强省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二)坚持标准条件。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真正把思想品德高尚,群众广泛认可,有良好口碑和声誉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推荐上来。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要坚持“四个优先”:优先推荐在农村一线发挥较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人选;优先推荐与“三农”息息相关、直接服务于“三农”的人选;优先推荐年富力强、有创新精神、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高素质农民;优先从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推荐人选。

  (三)严格审核把关。要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上报材料中的数字、业绩、效益等内容要有证明材料支撑。推荐人选须对上述情形作出承诺。要对推荐人选认真组织考察,确保推荐人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使乡村之星评选活动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实用人才参加评选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励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工作中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联系。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206房间

  邮政编码:250013

  联系电话:0531-51789117

  附件:齐鲁乡村之星申报操作指南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齐鲁乡村之星申报操作指南.wps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07/t20230704_4364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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