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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9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机监字〔2023〕1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保障“三秋”农业生产安全高效进行,严防各类农机事故发生,现就做好“三秋”期间我省农机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三秋”期间是农机作业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易发多发期,同时,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人员出行增加,农机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要强化源头管控和苗头隐患治理,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做好应急准备。要督促指导农机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农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农机安全管理制度,提前做好机具检修和机手培训等准备工作,确保安全作业,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处置和报告。

  二、强化农机安全执法及隐患排查

  各地要持续抓好隐患排查整治,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建立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隐患整改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形成闭环管理,对排查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置。要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农机监管执法人员深入农田、场院等场所,大力开展农机安全执法,依法查处各类农机安全违法行为。要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协作配合,共同严厉查处农机道路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农机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各地要按照省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提升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依据年度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计划,结合“三秋”期间农机事故发生规律和特点,认真组织开展不同层级和类型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不断提高农机事故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依法做好事故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坚决杜绝谎报、漏报、瞒报、迟报等现象。

  四、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各地要利用电视广播、乡村宣传栏、互联网新媒体等平台,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机作业一线,通过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资料,面对面交流提醒等方式,提高农民群众自觉排查农机安全风险隐患和拒绝农机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意识。要抓好事故警示教育,通过发放温馨提示卡片、农机事故案例剖析书、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多方位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农机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浓厚氛围。

  请各市于10月20日前报送“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见附件)和工作开展情况,省厅将适时开展对各地的督导检查。

  联 系 人:傅硕鹏杨策

  联系电话:0531-55721231

  邮    箱:njjlaqzb@shandong.cn

  附件:“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9月27日      

  

  

  附件:

   附件:“三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09/t20230927_4419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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