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重庆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安排,今年5-7月,我委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我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了第二次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现将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一、种植业产品(蔬菜、水果、食用菌)
全市共监测了14个区县的215个种植业产品生产基地和10个市场(含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抽取当地主要生产消费的597个蔬菜样品、94个水果样品和43个食用菌样品,共计734个样品,进行了甲胺磷、氧乐果、毒死蜱、对硫磷、阿维菌素、镉等农药残留及重金属残留共70项参数的检测。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及国家有关规定判定,不合格样品14个。本次种植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8.22%。
二、畜禽产品
全市共监测了4个区县的4个农贸市场、2个生猪屠宰场、10个蛋鸡养殖场、1个家禽定点屠宰点和1个肉牛屠宰场,抽取猪肉、猪肝、牛肉、禽肉和禽蛋5大类畜禽产品共157个样品,进行了5种磺胺类药物(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4种四环素类药物(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强力霉素)、β-受体激动剂(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金刚烷胺、8种喹诺酮类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和洛美沙星)和4种酰胺醇类药物(氯霉素、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甲砜霉素)的检测。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及国家有关规定判定,不合格样品1个。本次畜禽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9.36%。
三、水产品
全市共监测了2个区县的32个养殖基地、10个市场,抽取了草鱼、鲢鱼、鲈鱼等8个品种42个样品,进行了孔雀石绿(含无色孔雀石绿)、地西泮、氯霉素、酰胺醇类、磺胺类、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SEM,AMOZ,AHD)等8大类共29兽药残留及2种重金属残留检测,不合格样品8个。本次水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5.19%。
四、处理措施
针对监测中发现的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的情况,我委已责成当地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生产主体开展监督抽查并跟进执法,限期整改。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