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重庆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安排,今年5-7月,我委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我市主要农产品实施了质量安全第二次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现将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一、种植业产品(蔬菜、水果、食用菌)
全市共监测了21个区县的298个种植业产品生产基地、4辆运输车和30个市场(含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抽取当地主要生产消费的1134个蔬菜样品、155个水果样品和66个食用菌样品,共计1358个样品,进行了甲胺磷、氧乐果、毒死蜱、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等农药残留共68项参数的检测。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及国家有关规定判定,不合格样品7个。本次种植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9.48%。
二、畜禽产品
全市共监测了5个区县的15个养殖业产品生产基地、9个屠宰点和11个农贸市场,抽取猪肉、猪肝、牛肉、禽肉和禽蛋5大类畜禽产品共245个样品,进行了5种磺胺类药物(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4种四环素类药物(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强力霉素)、β-受体激动剂(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金刚烷胺、8种喹诺酮类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和洛美沙星)和4种酰胺醇类药物(氯霉素、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甲砜霉素)的检测。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及国家有关规定判定,不合格样品2个。本次畜禽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9.18%。
三、水产品
全市共监测了3个区县的11个暂养池、9个农贸市场,抽取了草鱼、鲢鱼等9种类的80个样品,进行了孔雀石绿(含无色孔雀石绿)、氯霉素、酰胺醇类、磺胺类、氟喹诺酮类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SEM,AMOZ,AHD)等6大类药物残留检测,全部样品合格。本次水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四、处理措施
针对监测中发现的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的情况,我委已责成当地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生产主体开展监督抽查并跟进执法,限期整改。
业内警示:种植业产品中发现的超标药物为三唑酮、百菌清等常规农药,水产品中发现的超标兽药为氟喹诺酮类常规药物,按国家有关规定,常规农药、兽药可用于蔬菜、水果或渔业生产。但生产者应严格遵守药物安全使用规定,严格按照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后采收(捕捞),避免药物残留超标。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药物和生物农药,严禁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