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业农村部对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了调整。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厅对《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海洋伏季休渔的通告》(苏农规〔2022〕3号)进行相应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3年4月16日17:00前反馈有关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25-86263948,电子邮箱:ljh73681@163.com。
附件: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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