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土壤〔202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指导各地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推动工作取得实效,我们组织修订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zcfg/zc/202401/t20240124_8866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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