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农机发〔2023〕5号)精神,着力提升山西省农机化社会化服务和抗灾救灾能力,现将《山西省关于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关于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nyjxhglc/202403/t20240306_95142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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