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关于推进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的指导意见》(农办机〔2022〕9号)、《关于紧急行动起来切实做好当前农机防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3〕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毫不放松抓好“三夏”生产全力以赴夺取粮食丰收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立足于防灾救灾,加快建立防灾减灾机具储备和调配使用制度,提升农业生产和农机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二、主要内容
《制度》共四部分内容,主要包括:
(一)总体要求。针对我区常见的连续阴雨、洪涝、干旱、台风等极端灾害,明确依托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应急作业服务队、农机产销企业等,强化部门统筹协调,运用信息化手段,处置各类应急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是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立足于本地常见灾害场景或同类区域近年来重大灾害场景,分区域、分灾种、分作物、分环节配置一批“平急两用”的应急抗灾装备,建强“平急两用”的农机服务队伍,增强农机抗灾救灾能力。二是分工协作、属地管理;明确重点储备一批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获机、排灌机械、烘干设备等农机装备。加强区域协作,扩大应急服务覆盖面。三是高效运转、管理规范。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协同会商机制,加强农机应急装备储备和日常管理,强化应急救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充分保障应急救灾需求。
(二)农机储备管理。一是储备种类;主要包括抢收抢烘机具,抢播抢种机具,防汛抗旱机具、灭虫灭害机具等。二是储备主体;依托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应急管理有关部门及农机产销企业等主体做好机具储备。三是管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登记造册。要求定期核验,及时补充。开展应急演练,平急两用。以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应急作业演练,检测装备设备运行,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补充或更换。
(三)农机装备调用。主要有响应部门调度,指挥平台调度,通讯平台调度。
(四)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培训指导、部门协作、通讯畅通五项保障措施。
相关文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防灾减灾农机储备与调用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