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江西省长江江豚保护行动计划(2025—2035)》(赣农字〔2024〕51号),明确了江西省长江江豚保护十年目标与行动计划。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长江江豚(Neophocaena asiaeorientalis)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虽近年种群数量有所上升,但其“极度濒危”状况并未改变。江西省常年分布的长江江豚种群数量达600头,约占全国种群的50%,江西省长江江豚保护对全国长江江豚保护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虽然长江江豚种群保护取得一些进展,但要实现有效的保护和恢复自然种群目标,还面临许多挑战。因此,在当前较复杂的保护形势下,制订《江西省长江江豚保护行动计划(2025—203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持续指导实施全省长江江豚保护工作,促进江西长江江豚种群的持续恢复和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主要包括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保护行动计划目标、就地保护、迁地保护、人工繁育保护、种质资源保护、支撑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内容。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长江大保护”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战略部署,从制度设计上持续推进江西省长江江豚保护研究体系、联合巡护机制、应急救护体系和科普宣传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助力江西水域长江江豚种群的健康和快速发展。坚持系统保护、重点突出、技术协同、创新驱动、开放联合的基本原则,使江西水域长江江豚种群健康快速发展。
(二)保护行动计划目标。以“就地保护有创新、迁地保护有进展、人工繁育有突破、种群数量有恢复”为总体目标,通过实施“五个一工程”,建成集长江江豚监测、研究、保护、巡护救助和科普宣教“五位一体”、功能齐全、覆盖全江西省水域的长江江豚保护格局,将江西省打造为全国长江江豚保护样板,为长江江豚物种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三)就地保护。主要包括长江江豚种群数量、栖息地环境及种群健康状况监测、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自然栖息地恢复和重建三部分内容。
(四)迁地保护。主要包括建立迁地保护区、加强迁地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两部分内容。
(五)人工繁育保护。提出与省内高校和国家研究团队等合作,加强长江江豚人工繁育及相关工作的研究水平。
(六)种质资源保护。提出建立国家级长江江豚种质资源库,对包括鄱阳湖种群等所有长江江豚自然种群以及迁地保护群体实施遗传多样性监测,制定并实施整体遗传资源管理和保护措施。
(七)支持保障体系。包括健全保护管理制度体系、搭建高水平科研平台、强化科技支撑、搭建应急救助体系、加强公众宣传和科普教育、建立资金保障制度多角度全方位支撑长江江豚保护行动计划顺利完成。
文件材料: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长江江豚保护行动计划(2025—2035)》的通知(正式公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