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消息,今年,推动制修订公布生物安全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渔业法实施细则等,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粮食安全保障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等法律制修订取得重要进展。制修订公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等7部部门规章。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不相适应内容,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目前农业农村领域共有法律18部、行政法规29部、部门规章144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据了解,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已全部经编制部门批准或同意成立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313个地(市、州)、1985个县(市、区)分别明确了市级、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分别占应开展总数的95%、90%。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修订发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部署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命名两批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仅上半年,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就查办案件3.49万件,出动执法人员154万人次,罚款1.36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787件。
此外,由国务院文件公布取消下放5项,待修法调整9项行政许可事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围绕农业农村部4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提出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优化审批服务等改革措施,同时在自贸区推动更多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