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沧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2020年8月-12月,沧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沧州市食安办、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鸡蛋、蔬菜水果、水产品、生鲜乳、“瘦肉精”、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畜禽屠宰等八大农产品“利剑”监督检查行动。
行动历时四个多月,出动人员60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19家,提出整改意见479条,建议立案36起,监督抽样703批次。行动期间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立案31起,结案28起,罚没款33050元,无害化“瘦肉精”阳性羊肉2.9吨,有力打击了不法行为,震慑了犯罪分子,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市农产品安全形势日趋向好。
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将此次行动作为惠民生、保安全、践行“严细深细快”的重点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主管领导靠前指挥现场指导,并联合市食安办、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监督检查行动方案》及八个专项行动方案,从而实现了农安、公安、食安“三安联动”、监执法、检测“三位”一体、市县两级密切配合的监督检查模式。
据了解,沧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局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普法”“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其中,先后开展专题普法宣传8期,培训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涉及40多部法律法规。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监督检查任务,每次专项行动前,围绕行政检查程序规定、监督抽样规范、监督检查重点等内容,对检查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先后举办执法检查组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5次,培训执法检查人员100余人次。
此次行动中,沧州市农业农村局严格监督检查,遵守检查程序、严格现场检查、规范监督抽样。每项行动时均安排现场监督抽样,样品密封后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市农检中心全力配合,保障4小时内将“瘦肉精”初步检测结果通知现场检查人员,提高了执法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