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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部署在全省开展整治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联合行动

发布时间:2021-03-03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等四部委的统一部署,按照省政府食安办《转发<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 教育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 的通知》(辽食安办发[2019]2号)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9]第56号)要求,省厅决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下发通知对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一,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强化履职尽责。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从思想深处,深刻认识到这次整治不同于以往在工作层面开展的整治,准确把握好时间节点关键、整治内容明确、整治要求严格等新形势新特点。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坚决的斗争精神,压实责任、重拳出击、集中治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可评估、可检验、老百姓可感知的实实在在成效。

  第二,要围绕整治内容,迅速开展行动。一是要要聚焦“4+2”。即蔬菜、禽蛋、水产品、生猪等4类农产品和农药、兽药等2类农业投入品。二是要打出组合拳。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行动,监管、检测、执法队伍要协同作战,联合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销售主体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三是要取得“五个一批”成效。各地要确保11月底前销毁一批不合格农产品,关闭一批证照不全的生猪屠宰场点,查办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案件及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违法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切实发挥震慑作用。四是要形成制度成果。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边提升,把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固定下来,研究出台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第三,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省农业农村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三部门牵头推进,市县两级各部门要抓好落实。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迅速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成立联合整治工作组,要与公安部门建立健全行刑衔接、联合办案等协作机制,及时通报、移送案件线索,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信息通报、上下游衔接,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共同打击产地销地问题农产品,形成全链条整治。要向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汇报整治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

  第四,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成立联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部门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要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安排,结合全省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研究制定细化量化、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内容、时间节点和预期成果,量化行动完成指标,细化责任单位和人员,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加强宣传引导,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监督。要主动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要运用新闻报道、典型宣传、案例曝光等形式,宣传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扩大整治声势。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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