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9〕14号)要求,2019年6月4日和6月6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召开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评审会,对沈北新区、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大洼区、建昌县、绥中县等8个县(市、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沈阳、盘锦、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同志、县级政府级农业农村局有关同志、参加此次评审会。
专家针对项目县实施方案内容进行现场质询、集中评审讨论、并提出评审意见。各项目县按照专家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实施方案,于6月18日均已上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
沈北新区等8个县(市、区)共申请国家补助资金30842万元,项目实施期为2年。项目完成后,全县域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27号),2019年下达我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资金18653万元,包含2018年续建的北镇市、铁岭县、朝阳县、凌源市补助资金共8728万元,及新建的8个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99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