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有效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农田建设项目评价与激励,提升农田建设项目质量和效益,12月27日,省农业农村厅在沈阳组织召开了辽宁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调度会议。会议由农田建设管理处负责同志主持,全省14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科(处)室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各市近期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进度及“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开展情况汇报。农田建设管理处负责同志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80号)中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有关要求,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通知》(农建发〔2019〕1号)要求,解读了目前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标准,对考核重点和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和强调。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田建设与开发部负责同志通报了2019年度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编报情况,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国家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国务院今年20项重点督查内容之一,也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更是我省“重强抓”专项行动必须完成的重点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对各市政府的绩效考核。各地必须深刻认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转变观念,鼓足工作干劲,加快推进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工作进度。
会议强调,按照国家质量兴农、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求,到2022年全国要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依据国家总体部署摸清“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全面掌握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质量、后续管护利用情况,对未来规划期内落实项目,准确上图入库,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清、位置准、情况明”,夯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化管理基础,具有重要作用。各地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加强沟通、建立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国家规定的序时节点要求完成评估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编报工作,充分踏勘、提前储备,认真组织专家评审、严格把关,切实提高项目初步设计质量。要加快项目批复,倒排工期,全面做好项目施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在明年开春后实现早开工、早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