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精神,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要求,9月20日上午,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组织召开了指导农民合作社发展省级相关单位工作会议,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税务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银保监局、供销社等部门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我省现阶段“空壳社”清理工作进展情况,介绍了《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评选办法》起草背景和创新点。其次,各部门结合本职工作,围绕合作社指导、服务工作、省级社评选等工作进行研讨。最后,会议部署了2019年国家示范社监测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及时完成检测工作。
通过本次会议,进一步理清了指导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工作思路,明确了省级各相关单位责任分工,建立了省一级协调机制,对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提升质量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