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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农垦企业组团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3 来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农委,省扩权强县试点市农业局:

  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简称“农交会”)将于2018年11月1日—5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按照农业部统一安排,届时展会将专门设立“中国农垦展区”,集中展示农垦改革发展近五年来,尤其是中央33号农垦改革发展文件出台后,农垦系统的新业态、新突破、新成就,要求各省农垦组团参展。根据农业部农垦中心《关于第十六届农交会农垦组团参展的通知》(垦经办〔2018〕23号)要求部署,我省农垦系统将择优选派部分农垦企业,以吉林农垦名义组团统一参加第十六届农交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位设置

  我省农垦展位集中联排设置,统一以“吉林农垦”名义参展。参照上次参展规模,今年向部局申请3个展位,每个展位按照背靠背式装修设计,共设计6面展台。

  二、企业参展要求

  为了展示我省农垦区域集团化和农场企业化改革成果,代表吉林农垦参展的企业必须为农垦国有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市(州)农垦主管部门负责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农垦集团或企业参展,并将汇总后的《垦区企业参展申请表》报省农委农垦处(局)审核,最终在全省范围内选派优秀农垦企业组团参展。

  三、展品要求

  各地在组织农垦企业参展时,参加展销的展品要突出吉林农垦特色,重点展示垦区的大米、杂粮杂豆、参茸、食用菌、食药品、生鲜、果蔬等品牌农产品。同时,展品原则上应获得“三品一标”或HACCP、GAP等国际系列认证,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制定农产品和食品的行业质量标准。

  三、参展费用

  本次组团参展,展位费及装修设计费由省农委负责承担,参展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和展品的运输费、储存费等由单位或企业自理。

  四、组织领导

  1、各市(州)农委和省扩权强县试点市农业局要高度重视这次展会,要做好属地农垦企业参展的具体组织工作。这次的展会是展示我省农垦改革成果、宣传我省农垦产品的最佳平台,是为农垦企业安排的一次免费广告,要认真梳理统计属地农垦企业的产品情况,动员企业积极报名参加这次的展会,并安排专人负责此次参展组织工作。

  2、展会结束后,省农委农垦处(局)将对这次展会的成果进行统计并综合评比。对于现场销售好、达成合作意向多的垦区或企业,明年在产业政策扶持上和项目资金的安排上将予以倾斜。

  3、各市(州)农委和省扩权强县试点市农业局与7月6日前将《垦区企业参展规模申请表》(见附件)和垦区、企业展位装修需要喷涂和造型的图文资料报省农委农垦处(局),统一汇总后报农业部农垦局。

  联系人:程子峰

  电 话:0431-88906461,13620796800

  传 真:0431-88906461

  邮 箱:jlsnkj@126.com。

  附件:垦区企业参展规模申请表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7月1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dny/nk/201808/t20180808_4947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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