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
记者从1日在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检查组将于6月至7月上旬,分赴吉林、江苏、河南、重庆、四川、新疆6个省(区、市)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贵州6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悉,执法检查组将在全面了解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培养农机专业人才,推进农机信息服务,加大科研开发投入情况;农机化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公益性农机技术培训推广情况;完善农机作业服务体系情况;采取财政、金融、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机化发展情况;加强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情况;农机市场监管和农机性能调查,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等。
7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8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情况。作者:于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