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自今年开始,北京市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生产主体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上市前需贴“合格证”标识,试行范围包括蔬菜、果品、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为百姓“菜篮子”添保障。截至目前,北京市已有59家规模化生产主体试行了合格证制度,共开出4.4万张合格证。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在严格执行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合格证制度处于试行阶段,不具有强制性,主要是规模化生产主体需要张贴,但这并非意味着没有合格证的农产品不安全,合格证本身是一种承诺。现阶段合格证多在流通环节出现,接下来大范围推广后有望在超市等终端与市民见面。试行主体将全市食用农林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全部列入试行范围,还将“三品一标”认证主体列入试行计划,同时增加了获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的相关区的部分小农户。
综合各类生产主体和食用农产品特点,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三种规格样式证书,包括标签式合格证、电子合格证和二联单式合格证。其中,标签式合格证主要适用于以固定包装出售的产品,如盒装鸡蛋等;电子合格证主要适用于以固定包装出售、包装体积较小、包装数量较大的农产品,如小盒包装的蔬菜、肉类产品等;二联单式合格证主要适用于以散装或者非固定包装出售的产品,如散装蔬菜,周转筐、泡沫箱、塑料袋等包装的蔬菜、食用菌等,桶装的水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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