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央有关部门已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并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据初步测算,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今后5年的重点任务,需要大量的资金。而筹措这些资金,不仅需要国家财政支持,社会工商资本和地方政府融资也是重要补充。就地方政府融资而言,不少地方将土地出让金作为主要来源。客观讲,依法、依规、科学地盘活土地资源可能有助于增加财政收入,推动乡村振兴项目进程。但需要注意的是,振兴乡村,谨防以盘活土地为主要路径。
乡村振兴规划中,涉及目标的实现需大量的资金投入。这也致使一些地方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存在一种倾向:规划目标的实现几乎都建立在盘活土地的基础上。但从理论上来讲,如果一个政策体系中的所有政策都建立在其中某一个政策成功的基础之上,那也意味着即便政策本身是好的,也有被异化,甚至无效的可能。比如,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初衷是调整土地指标管理与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但部分地方却出现了为获取土地指标而拆农民房子、人为扩大禁养区等政策冲动。
乡村振兴涉及面广,影响深远,需要我们格外正视乡村振兴的设计体系或方法论。而现实是,有些地方思维固化,目光只是盯在盘活宅基地等农村土地上。究其原因,归结于宅基地的价值上。而把盘活农村宅基地作为满足乡村发展资金需求的主要来源,无异于饮鸩止渴。
现阶段,农村宅基地的价值溢出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实现,一是通过城乡土地增减挂钩设计了一套复杂的制度,其结果是城市周边土地的价值转移到农村宅基地;二是在原有宅基地上进行土地开发,修葺或者建设房屋发展产业,提升宅基地价值。前者主要受制于指标出售的情况,指标压在手里交易不出去或者卖不上价的案例不是没有。后者则多发生在城市周边或者城中村中,因为这些地方的农村已经城市化,或者事实上已经和城市连成一片。即便保有农村的形态,宅基地及村民房子的功能已不再只满足于农业生产和村民自住,而增加城市工业和商业服务需要后,使得宅基地看上去“值钱”了。
反过来,一个偏远的纯农业性地区,盘活农村宅基地,满足乡村发展资金需要,并不容易。按笔者的理解,宅基地首先是生活居所,服务于农民家庭再生产和生活品质的提高。其次是生产资料,服务于农民的生产需要。这两个属性决定了宅基地是附属于农业生产和乡村生活的。现在,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在一些地区,这两个功能有弱化趋势,但对大多数地区而言,宅基地的基本属性没发生改变。少数废弃村庄的宅基地或许可以盘活,若指望通过开发宅基地来全面推进振兴乡村,无异于缘木求鱼。
应该说,即便是在宅基地上搞开发,以盘活土地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也不是最优选择。近年来,一些城市严重依赖土地财政,高度依靠房地产,城市发展已经显现后劲不足,并引致了多种问题。实践表明,良好的城市发展大都不是以土地为中心的,或者说看上去是以土地为中心,实际上是以产业为中心、以人为中心、以经济为中心。对资源禀赋不优越的乡村来说,只盯着土地,把土地拿来盖房子、卖地皮的思路显然更不可取。
所以说,各地的乡村振兴规划、政策体系设计,如果仅仅建立在盘活农村土地的基础上,既不现实,还存在很大隐患。更何况宅基地入市改革的很多问题还尚在讨论之中。
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土地尤其是宅基地作为一个要素要好好利用。但是也要避免以盘活土地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而是要以人为中心、以发展产业为中心,最终达到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农民增收,促进乡村振兴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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