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局(中心),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落实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支持引导作用,请根据《2021-2023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附件1),结合地方农业农村发展实际,优先保障粮食和生猪机械化生产、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在湖北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附件2)的基础上,研究提出2021-2023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的增减意见建议,填写《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调整建议表》(附件3),于2021年4月12日18时前,书面反馈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
联系电话:027-87669961;电子邮箱:hbsnjhc@163.com。
附件:1.2021—2023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湖北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3.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调整建议表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
2021年4月7日
附件:
DOCUMENT2021040754889167145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