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农业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农业科技 > 2022年黑龙江省渔业产业春季形势分析及建议

2022年黑龙江省渔业产业春季形势分析及建议

发布时间:2022-04-20 来源: 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作者:佚名

  渔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据统计,2021年,全省水产养殖面积635万亩,水产品总产量达到71.9万吨,比上年增长6.6%,其中养殖产量67.6万吨,比上年增长6.9%;渔业产值达到135.9亿元,比上年增长6.8%,为全省优质动物蛋白供给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当前,正值渔业生产越冬后期管理及筹备春放春养的关键时期。为发挥科技在水产养殖生产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助力龙江渔业高质量发展,保证优质水产水产品持续有效供应,特提出2022年渔业生产技术指导建议。 

  一、2022年养殖成本预测分析 

  年初以来,由于原料、油料、人工等费用持续上涨,加之限产限电政策的影响,必然导致饲料、渔用兽药等渔业养殖生产主要投入品价格上涨。据预测,饲料价格每吨上涨800-1000元,上涨幅度为15-20%;渔用兽药价格综合上涨幅度为10%左右;水产苗价格波动不大。以上原因将直接导致水产养殖成本增加15%-20%。 

  二、2022年春季水产养殖技术建议 

  (一)做好鱼类越冬后期的管理

  随着气温逐渐回升,各生产单位和养殖业户应重视和加强两方面工作。一是做好越冬水体的水质管控工作。注重水体溶氧变化,防止水质突变,引起死鱼,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二是做好越冬后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融冰期的冰面管护工作,避免因行人、车辆违规通行引发的事故及造成的财产损失。

  (二)做好渔需物资准备工作

  提前谋划生产计划、制定风险管控预案并对接渔需物资采购事宜,为春放春养做好准备。

  一是苗种采购。我省鲢、鳙、草鱼水花主要依赖外省购入,鲤、鲫水花主要是省内繁育;成鱼养殖所需春片鱼种90%以上来自本土供应。培育扣蟹所需蟹苗(大眼幼体)目前全部需要从省外购进,省总站与盘锦光合蟹业、省渔协与太湖湖八仙有战略供种协议;成蟹养殖所需扣蟹主要从辽宁盘锦购进,省内生产扣蟹占30%。 

  二是渔用饲料采购。我省渔用配合饲料主要为本省饲料加工企业生产,其中成鱼饲料占比90%,鱼种饲料占比85%;剩余部分水产饲料由外省购进。 

  三是渔药及微生态制剂采购。目前,我省水产养殖企业和养殖户所使用的渔药及微生态制剂,绝大部分为外省企业生产,由本地技术服务网点或经销商(农资商)销售,少量可通过其他渠道从厂家直接订购或从网上购买。购买时,应查看所购商品是否为正规厂家生产,并索要收据或发票作为售后凭证。

  (三)掌握苗种放养时间

  养殖者要掌握好苗种放养时间,提早做好苗种采购、运输、放养等计划。

  一是鱼类养殖。成鱼养殖放养春片鱼种时间为4月中旬—5月上旬;鱼苗培育:水花下塘时间5月中旬—6月上旬;鱼种培育:乌仔或夏花下塘时间为6月上旬—7月上旬。 

  二是河蟹养殖。蟹种培育中,蟹苗放养时间为6月初,最晚不超过7月初;成蟹养殖中,池塘蟹种(扣蟹)放养时间一般在4月中旬至5月初,稻田蟹种先放入暂养池暂养,放入暂养池的时间与池塘蟹种相同,暂养至6月初开始放入稻田。 

  (四)做好养殖生产管理

  一是池塘清整。主要清除池底过厚的淤泥和杂物,利用春季刚开始融化的有利时机,应用推土机等机械进行施工。另外,还要对损坏的池埂进行加高、加宽和加固,对注排水系统进行维护。

  二是池塘消毒。根据放养池塘的具体情况,选择用生石灰、漂白粉、各种商品清塘药进行消毒。

  三是做好苗种入池前鱼体消毒,应对鱼、蟹进行药物浸洗消毒,消毒药物可选择食盐、聚维酮碘、高锰酸钾等。

  四是加强饲养管理。苗种入池后,尽早投饲,让苗种尽快恢复体质,有利于加快后期生长,提高养殖经济效益。河蟹及柳根鱼等冷水性鱼类4月中旬即开始摄食,可进行正常投饲。对于鲤鱼等常规鱼类,注意监测水温,5月上旬,当水体表层水温上升到10℃左右时,开始少量摄食,应少量投喂饲料。 

  (五)重视病害防治

  春季是水生动物病害的高发期,应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鱼病主要以真菌性和细菌性鱼病为主,常见的有水霉病、赤皮病、烂鳃病、竖鳞病、肠炎病、白云病等;其次是寄生虫病,常见的有斜管虫病、车轮虫病、小瓜虫病、指环虫病、绦虫病等。发现鱼病,要及时对症治疗。河蟹需要防治有水肿病、烂鳃病、黑鳃病、甲壳及附肢溃疡病、纤毛虫病等。

  在疾病预防上,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捕捞、运输、放养等操作要小心,避免损伤鱼体。

  二是使用的网具、容器等工具要注意消毒。

  三是对于池塘老水应进行消毒。全池泼洒消毒药物,可泼洒漂白粉或其他消毒药物,漂白粉的泼洒浓度为1mg/L。 

  供稿:黑龙江省淡水鱼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推广体系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nykj/kjdt/202204/t20220419_829186.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业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业资讯网 ny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