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系列会议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部署,我厅决定,在全省持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省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保安全维稳定的政治责任,坚持“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的工作要求,克服麻痹思想,吸取事故教训,树牢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面压紧压实农机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摸清列管底数,制定隐患和整改清单,杜绝监管死角,力戒监管盲区,统筹执法、监理体系力量,强化联合执法、线上线下结合,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重要农时季节,持续开展农机大执法、风险大排查、机具大检修、安全大宣传、机手大培训等活动,将坚决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作为工作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要求,明确以下检查任务。
(一)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要求,积极主动适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形势,明确监管责任、严格监管执法、落实防范制度措施、开展专项治理;是否围绕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开展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推动建立健全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和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员等基层队伍,推动免费监理政策全面落实、强化经费保障等;是否按照《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实施办法》的要求,每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农机执法、监理等人员是否能够深入田间、场院和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生产一线拉网式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制定隐患和整改清单;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执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设施不全、安全防护不到位、机具性能状态不符合要求等问题隐患,是否及时组织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彻底检修和全面整改;是否及时有效处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方面的举报等。
(三)执法检查情况。是否落实行政执法“三公开”制度;是否能够盯住重要节假日、重要农时和重大活动关键时点,与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协作配合,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管,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日常监管执法是否有宽松软等情况;近年来农机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市县,是否开展责任追究,是否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等;是否落实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的要求,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农机安全事故。
(四)源头管理情况。是否严格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年度检验以及驾驶人考试管理和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等工作;是否明确巩固变型拖拉机“清零”成果等措施;是否积极开展“亮尾工程”,提高农业机械上道路行驶的辨识度,降低安全隐患;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升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是否有力有序合规等。
(五)宣传教育情况。是否经常性对重点人群开展农机安全知识教育普及,持续提升公众农机安全素养和应急能力;是否运用农机田间事故和涉农机的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辨识能力,自觉主动拒绝农机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是否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宣传教育活动;是否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六)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情况。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农机作业、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处理农机作业过程当中遇到的特殊困难及安全保障管理等。
三、分工安排
此次大检查活动自5月开始到党的二十大结束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安排布置本地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要突出重点地区和农机作业关键时间。
我厅将分组对各地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厅农机化处牵头,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参与,指导武汉市、孝感市、随州市、襄阳市。联系人:付海龙,联系电话:18672986993
第二组 省农业综合执法局组织,指导咸宁、黄冈市、鄂州市、黄石市、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联系人:万勇胜,联系电话:18963976749
第三组 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组织,指导荆州、荆门、宜昌、恩施。联系人:孟威,联系电话:18672365340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全面部署。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单位合作、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大检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地要通过发布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公告、告知书等方式,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重点宣传违法违规驾驶操作农业机械的危害,要利用典型农机事故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要深入乡村道路、工地、工矿、田间场院等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单位的固定宣传阵地、主流媒体及各类新媒体,广泛持续开展宣传,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三)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原则,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严格落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机安全监管机构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行业监管责任。各地要创新检查督查方式,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责任隐患,当面指出,一盯到底。县级要对在用变型拖拉机、农机专业合作社等重点作业场地进行检查全覆盖;市级要对县级督导检查全覆盖;省级要对重点地区,在重要节假日、重要农时节点等开展抽查全覆盖。各地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特别是变型拖拉机“清零”后工作督导,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的,坚决予以问责。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地要高度重视大检查工作的信息报送、进度统计和工作总结,明确分管负责人和承办人。重要工作信息即时报送。检查进展情况表(见附件)应从5月份开始在每月25日前汇总所辖县(市、区)情况(见附件)报送,11月2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完成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使用邮件报送至厅农机化处邮箱。
联系人:胡炜,电话:027-87664490
万勇胜,电话:027-87666892
孟威,电话:027-82815163
邮 箱:hbsnjhc@163.com
附件: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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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