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省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制度与质量安全追溯相衔接,鼓励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按照《省追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要求,入驻省追溯平台,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及时、规范、完整上传生产记录,生成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凭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质量安全追溯码“证码合一”、一证两用。
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于2016年开发,2017年建成正式运行。2020年1月6日,《安徽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出台,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主体使用省追溯平台上结合追溯二维码的“证码合一”的合格证模式,开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近年来,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合格证试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全省试行合格证主体达17750家,入驻省追溯平台的生产经营主体达20518家。但也存在生产经营主体入驻省追溯平台意识不强、试行合格证主体入驻省追溯平台不够(仅3388家试行合格证主体开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占19%)、开具追溯电子合格证不规范等问题。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合格证试行制度与追溯衔接、融合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进一步明确任务重点,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行动自觉,确保“证码合一”有效实施。
目前,我省合格证试行品类为蔬菜、水果、畜禽、禽蛋、水产等五类,鼓励有条件的主体拓展到茶叶、食用菌等。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地要鼓励支持新增的、遗漏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省追溯平台。省追溯平台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合格证的主要要素和基本样式与追溯凭证(二维码)进行衔接、融合,统一凭证样式、一证两用,确保上省追溯平台的生产经营主体使用产品合格证/追溯凭证规范统一。
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地要推动鼓励更多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入驻省追溯平台,规范开具并积极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凭证,努力扩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凭证覆盖面。要将合格证试行制度与追溯衔接工作落实情况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项目申报、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参展等挂钩,充分调动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衔接,建立协作机制,抓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要严格查验,留存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凭证。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上一篇:乡村振兴注入“锌”动力
下一篇:加强水果夏季田间管理促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