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指导各区做好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申报工作。
《通知》指出,通过申报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支持涉及民生的农业产业化企业扩大产能,挖掘潜能,最大限度促进企业释放产能、满产达产,加快实现增产扩产。
《通知》明确,本次项目申报年度为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申报对象为项目年度内的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实施主体应是注册地在厦门区域内的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或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不含注册地在厦门区域外,其中订单农业可以是注册地在厦门区域外)。每家企业只能在扩产增投、品牌建设、订单农业选择其中一种、申报一个项目。但奖励项目不受限制。
《通知》要求,按照《厦门市农业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门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修订)》,认真组织申报。要求企业材料完整并胶订成册;对照申报标准严格审把;奖励项目可单独或合并申报;做好项目申报信息化工作,登陆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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