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提质三年行动决策部署,聚焦村社“五清”目标任务,探索“一二四”工作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在全县掀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热潮。 成立一套专班。成立以县委常委为组长,分管副县长和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农村环境综合提质工作组,并从乡镇抽调专人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压实乡镇村社“五清”的工作责任。乡镇、村第一时间动员部署,迅速升温加压。建立镇-村-保洁员-志愿者-农户组成的网格化责任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制定两个标准。坚持把好重点、明确方向、设置节点,注重实效为原则,制定“美丽庭院”“美丽村庄”整治标准,明确新村聚居点、一般农户应达到“扫干净、摆整齐”要求;“美丽庭院”农户应达到“院落美、秩序美、居室美、厨厕美、家风美”要求;一般村庄应达到清扫保洁机制健全,基础设施较完善,自然环境较美观,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美丽村庄”应达到“生活垃圾治理好、路面地面清扫好、山林水体清洁好、公共服务设施维护好、文明乡风培树好”要求,让村民看得懂、记得住、用得好。 完善四项机制。一是加大投入保障。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提质工作,每村每年从公共运维经费中明确3万元用于生活垃圾治理,村民每人每月缴纳1-3元生活垃圾治理费用,调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提质行动。二是网格化清扫保洁。将通村(组)道路、河道沟渠、塘库堰池、文化广场、村委会等公共区域分为4000余个网格,通过“村聘村管”或社会化服务的模式配备4000余名保洁人员(含义务清扫员),保障网格保洁责任落实。三是灵活垃圾收转运。每社配置足量(满足农户生产生活需要)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分类落实定时收集、定点收集、流动收集或固定投放方式,做到公路沿线(乡村社道路)、场镇周边、河道沟渠垃圾日产日清,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周调度、月检查、季督查、年考核”的督导考核机制,将农村环境综合提质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提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