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什邡市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创新探索“三引领双提升”模式,不断完善利益分配和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能人引领。结合镇村领导班子换届,选派40名政治素养高、专业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干部进入农口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提高班子成员战斗力;围绕村集体经济和产业发展需要,组织87个行政村依法推选致富带头人任村书记(主任);以产业规划、招商融资、项目建设等为重点,从社会各界选聘30名乡贤能人担任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切实建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引擎”。 二、强化政策引领。在全省率先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取得与工商营业执照同等的特殊市场主体地位,独立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有力推动生产要素自由流通。探索出台《加快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等激励政策,明确当年集体经济经营性净收益超过10万元的村,可按经营性净收益20%以内的标准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奖励。 三、强化项目引领。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依托五大特色园区和乡村振兴示范点示范带建设,打破区域壁垒、统筹整合资源,科学布局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本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以上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力调动镇村两级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性。探索村企联手共建模式,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土地流转社、劳务服务社、特色产业社等下设经营机构,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社和社会资本结对联手,共建特色农业园区、原料生产基地、冷链烘干仓储物流中心等,推动实现集体经济发展、社会经营主体“双赢”。 四、推动双向提升。聚焦强化县、乡两级服务管控,全面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决策、资金使用、人才选聘、项目建设”规范化水平。乡镇(街道)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项目选定、规划设计、制度建立、人才选聘上提供支持,定期对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审计监督。农业农村部门出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激励帮扶机制,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好、收入高的乡镇(街道)给予考核奖励,对发展慢、收入低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