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旅游业,走出了一条产业旺、农民富、乡村美、生态优、文化兴、人才强的旅游业助力乡村振兴之路。2021年,全区乡村旅游接待游客约3.86亿人次,同比增长25.7%,占全区国内旅游人数的48.4%,全国排名第一;乡村旅游消费约2584.81亿元,同比增长28.8%,分别占当年全区国内旅游总消费的28.5%,第三产业增加值的20.6%和全区GDP总量的10.5%,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发挥旅游业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重要作用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广西坚持规划引领,注重制度支撑,加强旅游业推动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同时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乡村旅游业的公共服务水平。2022年1-5月,广西分别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7.19亿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64亿元,并出台《关于印发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支持各地按规定整合相关涉农资金,用于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2021年以来,先后下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3.7亿元,支持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旅游标识、停车场、汽车营地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开展乡村环境治理、河流清理、田园整治、退耕还林、文物修复等工作,全区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乡村人居环境持续优化。
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既美化了村容村貌,优化了生态环境,也留住了乡愁。“十三五”以来,全区近80%的新增各级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集中在农村地区,成功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40个,广西四星级以上乡村旅游区(农家乐)667家,自治区级以上森林康养基地35个,自治区级以上田园综合体7个,体育旅游示范基地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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