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将宜居乡村建设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相关责任部门应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 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加强对上衔接汇报,争取省市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更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宜居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推进情况纳入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县创建每月督查清单;指导乡镇建立问题台账,并通过提示、通报、约谈等形式督促问题限时整改落实。 四是加强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微信、抖音、短视频等媒体平台,积极广泛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动员广大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指导开展“最美家庭”“美丽庭院”“村庄清洁行动”活动和“五好家庭”评选、“小手拉大手”等活动,营造良好的争先创优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