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字〔2023〕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的指导意见》(农办机〔2022〕9号),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充分发挥农机化在农业生产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省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关于推进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指导本辖区开展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工作。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8日
山东省关于推进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的工作方案
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是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的重要力量和有力抓手。为着眼长远提升机械化防灾减灾能力,构建农机应急作业服务机制,普遍建立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经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在平时、用在战时”“平战结合”的要求,依托农机合作社、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建立以粮食应急抢收和抗旱排涝为重点的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切实减轻台风、旱汛情等不确定因素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强化应急储备,形成完善的农机化防灾减灾应急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农机应急作业和应急装备保障水平,力争到2025年形成覆盖粮食生产乡镇、作业能力强的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工作,将提升应急作业能力作为防灾救灾和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基础工作及基础力量来抓,成立农机应急作业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要建设以服务农户为主、统筹兼顾不同生产主体需求、应对农作物遭受不同灾情的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落实落细具体任务、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各地要根据区域天气气候特点和农业生产需要制定农机应急作业队建设方案,组织做好主体动员、机具保障、培训指导、作业组织、服务评价等具体工作。
(二)强化装备供给。要分灾种、分作物、分环节明确本地应急机具清单,研判机具种类数量缺口,拉出装备清单,多渠道增加烘干机、收获机械、农用水泵、喷灌机、履带式拖拉机等应急作业农机装备及零配件有效供给,做到“有机能干、有处能调、新机能买、有人能改”。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引导作用,支持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改善设施装备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县、乡镇应急作业物资储备+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运营模式、农机产销主体联络制以及防汛物资和排灌设施多部门共享等工作机制。
(三)强化机制完善。因地制宜制定应急作业预案和应急作业技术方案,明确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组织保障、响应措施。要科学研判农业灾情,按预案启动应急作业。当有紧急情况时,应急作业服务队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指挥调度,牵头开展应急作业服务。要建立区域联动合作机制,根据需要协调应急作业服务队跨区支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跨区支援的应急作业服务队给予一定补助。
(四)强化指导培训。充分发挥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作用,提升骨干人员防灾减灾作业技能水平。全面开展农机手培训,将农机手应急作业技能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范围,每年对应急作业服务队队员至少培训一次。定期组织开展积水抢排、倒伏作物、过湿地块抢收等农机应急作业演练和机具应急改装等实操培训,提升机手实战能力。发生灾情后,及时组织农机技术力量下乡巡回服务,指导机手判断适宜作业条件,科学调整机具状态、排除作业机具故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确保规范操作,努力提升作业质量和效率。
(五)强化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大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强农惠农政策项目,积极统筹涉农资金,支持应急作业服务主体购置应急储备装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及承担应急作业服务队技能培训,增强应急作业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农机应急作业中发生的额外损失损耗给予一定补偿,确保应急作业服务队常态化运行。
三、工作要求
原则上单季粮食种植面积10000亩以上的乡镇或县(市、区)相对集中粮食生产区域,成立以小麦、玉米应急抢收和抗旱排涝为主要功能的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具体条件要求可参考附件1。各地也可根据当地农业应急服务需要,增加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服务功能。
要建立应急作业服务队名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尽快开展摸底调查,组织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填写登记表(填写《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做好登记备案;各市汇总辖区内农机应急服务队名录,于5月15日前将汇总表(附件3)报送省厅农机化管理处。以后每年5月15日前核实和调整一次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人员和装备情况,并视情动态调整服务队名录。
附件:1.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条件要求
2.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基本情况登记表
3.市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名录汇总表
附件:
附件1: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条件要求.doc附件2: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基本情况登记表.doc附件3:市农机应急作业服务名录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