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产业字〔2023〕6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8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全省预制菜企业创新发展,培育预制菜品牌,省农业农村厅启动山东预制菜“十大品牌、百强企业、千优产品”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充分调动我省预制菜生产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打造山东预制菜“十大品牌、百强企业、千优产品”,提高我省预制菜产业的认知度和美誉度,提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二、推介内容
(一)推介范围
预制菜是指以农产品为原料,配以各种辅料,采用现代化标准集中生产,经预加工的成品或者半成品等。省内拥有预制菜业务的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流通企业等,均可参与预制菜品牌、企业和产品推介。
(二)推介标准
1.预制菜“十大品牌”
①预制菜品牌所属的企业,在山东省境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品牌已取得商标注册证书,注册使用三年(含)以上。品牌声誉高、消费者认可、社会影响力大、市场占有率高,取得知名商标等省级(含)以上荣誉。
③有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设计品牌形象、用语、标识,注重品牌传播。
④近三年预制菜品牌产品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占企业销售额的50%以上。
⑤品牌产品的上游食材供应安全健康、中游菜品标准化生产、下游全场景消费,具备完整预制菜产业链。
⑥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均为合格,无不良信用记录。
2.预制菜“百强企业”
①依法设立以预制菜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山东省的企业,加工类企业还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②企业近三年预制菜相关产品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优先。
③预制菜产业链条完善,上游健康食材供应链稳定,发展标准化原料基地;下游全场景消费,积极开拓省内省外、线上线下市场;企业具备较强的预制菜自主研发、加工能力。
④企业拥有预制菜爆品和特色产品,菜品还原度高,市场占有率高,消费者口碑好,应用场景广泛。
⑤企业在产品力、营销力、品牌力等方面处于全省行业领先地位。
⑥企业合法经营,近三年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件。
3.预制菜“千优产品”
①预制菜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等资质,产品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能提供相应的合格检验报告。
②产品具备预制菜的基本特征,流通能力强、市场口碑好、标准化生产、食品安全保障等。
③产品营养搭配合理,符合健康饮食理念,加工企业产品需提供营养标签等。
④产品能够进行标准化生产加工,制作工艺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有标签标识包装,产品包装有一定设计感。
⑤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高,在细分市场占有率居同类产品前列。
⑥近三年无重大消费者投诉和消费纠纷。
(三)推介程序
一是自主申请。预制菜相关企业对照“十大品牌、百强企业、千优产品”标准,提供相关生产经营信息及附证材料。
二是逐级推荐。市、县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审核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后,推荐预制菜企业参加活动,原则上每市最多可推荐3个品牌、20家企业、200个产品。
三是综合筛选。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网络投票、消费者体验、专家评鉴等,确定“十大品牌、百强企业、千优产品”榜单。
四是结果运用。组织系列预制菜宣传推广活动,强化品牌推介。
三、有关要求
1.预制菜产业是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开展“十大品牌、百强企业、千优产品”推介活动,打造一批预制菜发展典型,对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各市要抓住预制菜产业发展机遇,积极作为,多举措推进产业发展。
2.请各市对照评选标准,组织相关企业参加预制菜品牌、企业、产品推选活动,于8月31日前将企业推选材料(信息表、附证材料电子版)、市级推荐名单(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3.各市要结合“十大品牌、百强企业、千优产品”推介活动,广泛开展预制菜产业展览、论坛、推选等活动,宣传预制菜消费理念,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张同政
电话:0531-51789188
邮箱:sdcyh@shandong.cn
附件:1.预制菜“十大品牌”“百强企业”“千优产品”信息表
2.预制菜“十大品牌”“百强企业”“千优产品”汇总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附件1:预制菜“十大品牌”“百强企业”“千优产品”信息表.docx附件2:预制菜“十大品牌”“百强企业”“千优产品”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