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经研究,今年继续开展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和依据
基地自愿申请提交基地申报材料,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审评,并推动实施标准化基地挂牌制度。严格执行《山东省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二、相关要求
(一)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上报。申报标准化基地要如实提供申报资料,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市要高度重视,及早做好准备工作,并于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填报,不再寄送纸质版及电子版。
(三)各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申报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同时于7月20日前确定一名同志作为申报工作联络员,并将其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报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邱庆浩 任晓晓
联系电话:0531-51789263 51789257
电子邮箱:sdsnytzjc@163.com
附件: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操作说明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