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工作,保障土地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厅起草了《江苏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9月11日。
二、征集方式:
(一)书面信件。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修改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94313991@qq.com;
(三)传真。发送至025-86263127。
江苏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