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推动农机节能减排,鼓励引导陈旧农机的报废更新,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逐步消除老旧机型安全隐患,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二、工作原则
坚持“农户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鼓励农机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对农民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且购买新农机的给予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三、编制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133号)。
四、适用范围
(一)报废对象:已在当地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登记,且符合报废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二)补贴对象:依法报废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且必须同时购买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方可按规定程序申请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五、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要求;
(二)报废及补贴对象;
(三)报废技术标准和条件;
(四)回收单位确定;
(五)补贴标准;
(六)报废更新程序。
相关政策文件:关于印发2019-2020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