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针对农村宅基地审批建房过程中存在批少建多、批东建西、未批先建、风貌杂乱、执法难、监管难等问题,大竹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四个一”机制,着力破解农村宅基地申请怎么审、乡镇(街道)怎么批、农房怎么建、监管怎么管等核心问题,有力地推进了全县宅基地监管提速增效,实现了农村宅基地审得实、批得快、管得准。 坚持一盘棋思想,协同推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实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专班工作队伍,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机制体制。一是强化部门横向协作。建立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部门分工,各司其职,紧密协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利用计划和审查地类等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加强农房风貌管理和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等工作;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负责乡村规划管理,授权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办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021年召开部门联席会议6次,针对“规划区内审批、易地搬迁补办手续、一户多宅”、“超面积建设”“私下流转”等各类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二是强化县乡上下联动。落实乡镇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确保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不脱钩、不断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农村宅基地建房的审批批准工作,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创新城市规划区农村用地审核机制,由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负责核定规划设计条件后,由行政审批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街道办事处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实行一套程序审批,规范推进。一是突出过程管理,创新“四到场”机制,严格落实报批前到场勘测查验,批准后到场丈量批放,开工后到场监督指导,竣工后到场核查验收“四到场”机制,防止管理工作“纸上谈兵”,落实“现场说话”的务实作风,切实提高宅基地管理审批效率。2021年审批627宗,平均审批时限25天以内,比上一年减少5天。二是建立村级协管员管理机制。建立村级协管员制度和管理台账,制定协管员职责,建立协管员工作群,选好用好宅基地协管员,将农村宅基地管理体系延伸至村(组),确保宅基地管理工作遍布各村各户,落地落实。全县235个行政村均设立1名农村宅基地村级协管员,组上设立1名宅基地信息动态观察员。采取按季度“集中+分批次”培训模式,加强对村级协管员、组级信息观察员的培训指导,提升村级协管员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村级协管员、组级观察员“前沿哨兵”的重要作用,打通农村宅基地审批的“最先一公里”和监管的“最后一公里”阵地。 开展一系列巡查,依法推进。印发《大竹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办法》,明确一户一宅、拆旧建新、非农村户口不得建房等建房原则,明确宅基地申请条件、面积要求等具体内容,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房,有效防止宅基地申请和审批中的随意性。一是实行县乡动态巡查。建立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规划编制中心四部门联合巡查工作机制,依据宅基地建房需求和审批效率等把全县28个乡镇3个街道划分为核心监管乡镇、重点监管乡镇和一般监管乡镇,实行核心乡镇月覆盖、重点乡镇季度覆盖、一般乡镇半年覆盖的巡查机制,切实加强动态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违法占地、超面积占地等不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了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全年巡查宅基地(住宅)159宗,建房抽查覆盖率25%,对于符合规划属于“一户一宅”且确有需要而未批先建的,经农户申请,依法处理后补办用地审批手续,予以确权登记;对于不符合规划、违规占地、超宅建房等3种情形,按违章建筑或“一户多宅”、纳入征信等办法处置,形成了积极的震慑效应。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县乡村三级公开举报电话,制定公示模板,把宅基地申请纳入村级事项公示公开重点目录,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法依规管理农户建房的同时,更要秉承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强化内部管理,防止“灯下黑”“关系批”“熟人打招呼”,杜绝有审批权的干部乱审批、慢审批、不审批等现象,切实规范宅农村基地管理,维护审批和建房管理办法威严,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根据巡查结果定期形成通报,并抄送县纪委监委。 挖掘一批典型,示范推进。一是树立典型。通过巡查调研,群众评价等多种方式选择审批规范、乡村治理有效、乡风文明的白塔街道、清水镇等在全县宅基地会议上交流方言,营造一种你追我赶的高效规范宅基地审批氛围。二是推广学习。印发建房图集,大力推广住房与杂物间分开的建房模式,结合农户需要,重点突出粮食仓储、农器具房、圈舍等配套设施设计,鼓励使用新型环保材料,降低建房成本,示范推进全县农村宅基监管审批工作更上新台阶。